博客归档

#75:换政府的理由

很快又是马来西亚大选的季节了。

每个人又开始探讨今年大选花落谁家。

姑且不论谁强谁弱,笔者认为,应该是时候换政府了。

当然,政府不是衣服底裤,说换就换,好歹都应该有个理由。

如果人家问笔者理由,理由当然有很多,但笔者认为,一个就够了。

“治安不靖”!

一个就够了。

不需要探讨什么国家经济、政府KPI、亏空公款、LYNAS、种族歧视、BERSIH什么复杂大课题,就只是“治安不靖”一项就够了。

不是吗?

笔者新年左右回了老家一趟,听到的都是千奇百怪的犯罪、打枪、凶杀等等,几乎都是超乎我的想象力以外的。

我国的犯罪已经多到让大家麻痹的地步了,大家如今只能求自保多福罢了。如此现况,只能让我感叹我们的马来西亚到底怎么了。

每次我出门,尤其是晚上,必须左看右看,才可以开锁出门;锁门后,必须马上上车;上车后,必须确定锁好车门后才可以开大门;确保大门关好后,才可以驾车离开;到达目的地后下车前,也必须环顾四周又没有可疑的摩多车,才可以下车;就连走在路上也必须无时无刻眼观四方,提心吊胆,保护好自己。

要回来的时候,必须环顾四周才可以开车锁;上车后,又必须马上锁门;开车时候,要确保没把贵重的东西放在副驾位,避免给人敲破玻璃打枪。

x的,你不累吗?我们到底还活在哪个年代啊?513的年代?还是文化大革命的年代?

你试问看,你身边有哪个亲朋戚友是没有被打枪,或被偷过东西?

如果没有,那么你认为我国的治安很棒吗?你还相信我们敬爱的部长说的:“我国的犯罪率一直在降低”吗?

你只要不是受害者之一,就已是万幸了。

有那个发展中的国家会让人每次出门都必须提心吊胆?有那个政府会让女人宁愿放弃拿手提袋的权利?有那个国家会让人民活得那么战战兢兢,毫无安全感?

是马来西亚!

每当我在新加坡看到一个女生可以在晚上一个人散步运动的时候,我对我国治安的感触是何等的悲哀无奈啊!

别以为治安不靖是警察的错,政府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Crime Malaysia

是我们的政府纵容我们的警察懒散,是我们的国阵纵容我们警察无能,是我们的政府包庇我们警察贪赃枉法。

对,是我们的国阵政府!

如果再看之前提到的其他问题,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债筑高台,非但如此,还引进大量外劳“公民”,引进荼毒人民的稀土等等。

此时不换它,更待何时?

转载:真是无奈!

防范罪犯的措施有很多,其中一项,是设置更多的街头闭路电视。

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透露,至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5个县市议会装置了496个闭路电视,展开全天候的街头监视行动。

全城监视

新山的报馆街,几天前也设置了一个闭路电视,並且马上就吸引住街坊们的眼球。咖啡店里,街坊们相互走告,

仿佛都有放下了一块心头石的感觉。

攫夺匪杀人、伤人的事件,曾经让新山臭名远播,民间甚至有“不曾被抢劫就不是新山人”的夸张说法,来形容新山治安糟糕的程度。

新山的治安的确曾经很糟糕,糟糕到外地人一谈起新山,就很自然而然地想到劫案。互联网上的旅游网站,甚至还向网友发出了“到新山要提防攫夺匪”的“劝告”。

但作为新山人,我始终觉得,新山的治安情况,还不至於像外州人或新加坡人所想像的那么恐怖。公平地说,过去一年来,警方确实有作出很大的努力,至少,我们看到,街上的巡逻车多了,巡警也增加了,街头劫案,也好像减少了。

街头闭路电视的设置,相信可以对劫匪造成阻吓作用,使街头罪案进一步减少。正因如此,街坊们才对这冷冰冰东西持以正面的态度。反之,很少人会想到,打从这个闭路电视投入操作的那一刻开始,你就全天候的处於县市议会的监视之中,只要你出现在闭路电视监控的范围之內,你的一举一动,就会被传送到监控室里,逃不过监控员的眼睛。

有人不禁会问:如此全天候的监视,是否侵犯了市民的隐私权?

一般的市民,对设置街头闭路电视说“OK”的,相信佔大多数。“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只要没什么可隐瞒的,就没甚么可担心的”……诸如此类的看法,最为普遍。

但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24小时都有人在“偷窥”,心里难免还是有点毛毛的。这也牵扯出另一些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这包括:谁在监视我们?监视者是否受过良好的训练?

隐私和尊严原被视为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但为了防范犯罪份子,为了安全,我们不得不“牺牲”一点个人的隐私权,向闭路电视低头。真是无奈!

星洲日报/云淡风轻‧作者:林明华

转载:社会对女勇士很冷漠

(转载自:未富先老)

上星期三的晚上,又是摩多攫夺匪干案,抢了手提袋就走。

年轻的女事主驾车直追,追进了不熟悉的黑暗小路,突然到了路尽头,于是意外发生了。攫匪死了,女事主伤了。

警方很方便地援引误杀罪条款进行调查。

虽说国有国法,但这件事如此发展,总是令人心里极不舒坦。那位女士明明是受害者,结果却成了杀人疑犯。法律是这么无情和冷酷的吗?

不知警方是不是对所有死亡车祸都以“误杀”的思路来调查?

Accident那位女事主年纪轻轻的也真勇敢,换作是我一定认栽了。我们可以绝对肯定她追匪的动机是为了取回失物,不是为了杀人,何况车祸意外是怎样致死的也很难说。其实我们都知道,在这个盗贼如毛治安失序的环境中,人人都是孤立无援的。发生了这种事,如果不靠自己,休想会有什么力量来保护,而靠自己就得冒险犯难,如果不是忍无可忍,很少人愿意这么做。

忍无可忍的人似乎越来越多,不久之前也曾有一位女车主驾车追匪,跑错车道发生事故,不知结果如何。

过去也曾有愤怒的群众围捕攫夺匪并痛打一阵,换来的是警方的训诫:人民不可以把法律操在自己手中,应该交给执法单位去处理。

人民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自己冒险去追匪,而是希望让警方把匪徒绳之以法。

然而,执法的绩效如何?简单一句:抓不到贼。

如今不幸有人追匪失事了,警方立刻进入了“误杀”的思路,听了令人心寒。

多可怕的误杀罪!

这些年来不知有多少人遭到攫夺匪毒手,有人丧失生命,有人重伤残废,谁能在法律下还给他们一个公道?

犯罪的逍遥法外,受害者却落入法网。

但愿当局不会借这个不幸的事件严惩事主,借以彰显执法如山和法律神圣,来扳回面子!

那位勇敢的女士如今面对沉重的刑事罪,一定很孤单,而我们小市民都是可能的受害者,有点兔死狐悲。警方要如果执法,我们无权说什么,但是总该给女勇士送句温暖的话,否则社会人心未免太凉薄了。

可惜这些天社会是寂静无声的,什么妇女领袖、社会团体都视若无睹似的,事不关己似的,一任那位勇敢的女士自己去面对苦难,只有一个大专青总会出面情义相挺,说女事主无罪,不该受罚。

毕竟还是年轻人有血性。

#24:不要战机潜艇,还我安全家园

心情反复且复杂的星期六(15-09-07)

上个星期日看了一篇新闻后,心里面不禁凉了半截。

匪徒铁锤敲头

匪徒铁锤敲头

事关《星洲日报》的头版有一张大照片,标题为“匪徒铁锤敲头,中学生险瘫痪”,而照片里的是一个小学生的头,在头上的是一道缝针的大疤痕。[1]

险瘫痪,只因九令吉

实在很难想像,我国的治安到底沦陷到何等地步了。

4名犯案匪徒都只大约十七、八岁,年纪轻轻,为何出手可以这等狠毒?

如果被偷走了几十千,几百千,我还可以理解。然而,抢到的,就只有那么区区九令吉,为什么要下此毒手呢?

受害者不见的,岂止是九令吉和大马卡,更是右半身的行动和下半辈子的幸福。(注:被歹徒用铁锤敲击其后脑,导致左脑神经线受创)

为什么?

如果要追根究底,那么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大马治安会每况愈下?

以下是较简单的Cause-Effect Diagram:

Cause-Effect Diagram

Cause-Effect Diagram

从教育角度来看,理应从每个家庭开始,再延伸至学校教育,这些,你和我都可以做得到;从人民角度来看,每个人都应该随手警惕自己,比如尽量晚上少出门、别走在人烟稀少的小巷、多留意自己的财物、别让歹徒有机可乘,这个你和我也可以做得到。

从政府角度来看,警察贪污问题自然不在话下,但,整体警队的腐败、捉政治犯还勤劳过捉罪犯、懒散态度、平日作威作福、爱摆官僚架势等等这些叫平民百姓受不了的弊病都是应为没有相对而健全的制衡机制。别只怪政府,其实这些你和我也可以做到。

别怀疑我们百姓的能力,我们可以用我们的良知提出成立IPCMC的诉求,用选票告诉政府我们的诉求。

“不要潜艇,还我安全家园!”

现今即使歹徒被缉拿归案,也改变不了梁永聪(受害者)即将作废的右半身。现在的他,唯一能做的,就只能等待奇迹的出现。(注:医生表示,右脚完全痊愈的机会为20~40%,而右手痊愈的机会则少过10%)

而我们能帮忙的,除了祝福他之外,就是必须加快改革警队的脚步。别再让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在我们的周围重演,更别再让有人为了几令吉而赔上性命。

套用一位来自雪州士毛月的居民在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举行的第二场 “向罪案宣战”公听会上所说的一句话:[2]

“我们不要战机潜艇,还我安全家园!”

(谨以此文祝福梁永聪同学能尽早痊愈,恢复健康)



[1]
星洲日报.2007年9月9日


[2]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69834

#14:怒吼的回音2:治标不治本

病痛的周末(23-6-07)
本文刊登于《当今大马》读者来函

首先我很感谢,感谢政府即时增派200警方巡逻车,也感谢政府将在犯罪黑区增建3个临时警局,更感谢政府派出400名警员前往新山,三管齐下拼治安。[1]

但,我还是不得不问一句:“这是治标还是治本?”

而这正是最恰当的时机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思考这个问题。

短期效果

我本身认为,此措施肯定会见效,但,将会是短暂的,昙花一现。

理论上,增派警员和增建警局会让歹徒稍微收敛;但,实际上不见得歹徒们怎样收敛,依然那么猖狂,在短短的两天内(19日及20日),新山就分别发生了一宗掠奸案和一宗轮奸案,听了直教人毛骨悚然。[2]

更何况治安不靖不单只是新山的问题,而是全马各地都共同面对的问题。增派400警员前往“南方门户”不见得吉隆坡的罪案会减少;增派警车前往“罪恶之城”不见得槟城的歹徒再也不敢为非作歹。很明显,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如果不把最基本的原因揪出来,那么治安问题将会永远成为马人民的生活中挥之不去的梦魇 。

最基本的问题

治安败坏的原因总脱离不了警方的效率。

平日懒懒散散已经够可恶了;一旦罪案发生当儿又不理不睬,仿佛事不关己;案发后,受害者前往报案,又必须舟车劳顿,被当皮球般往返各区警察局,除了浪费时间精力更要受一肚子气;忍无可忍,走上街头和平请愿,偏偏这时候就出动全体警员,镇压百姓,滥逮无辜,再套上几个莫须有的罪名,制造白色恐怖……

所以,有时不禁要捶胸问苍天:“到底大马的警察是帮政府打压人民还是应该体恤民意,为民除奸惩恶?”

要恢复平民百姓对警方的信心,不是转移视线或封锁新闻就可以解决的。

首先得对症下药,把警队里的害群之马揪出来。

制衡机制

虽然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黄家定呼吁人民要跟警方充分合作与配合,以共同打击罪犯[3]。但,讽刺的是,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往往都是人民比警方更积极,比警方更嫉恶如仇。

“全民拼治安”就是一个很经典的例子。如果警队表现积极,那么何须劳师动众,上下一条心拼治安?

除此之外,滥权、懒散、官僚、贪污等恶习早已成为大马警方如影随形的形象了。增派警员和警车固然能解燃眉之急,安抚民心,但,仔细想想,如果这些派来的警员如果和平日遇到的害群之马没什么差别,也是混混日子,得过且过,那么结果会是怎样呢?

是不寒而栗的……

这一切一再說明大馬迫切需要設立一个能独立运作的制衡机制 – 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

要嘛,就斩草除根

解决方案都会分短期方案和长期方案:增派警察和警车属短期方案,警队改革乃属长期方案,必须双管齐下,缺一不可,方能根治大马治安的困境。

罪案的日益飙升已不再只限于单一种族或单一区域,这是大马居举国上下,迫在眉睫的问题。而大马警队的声名狼藉,也非一日之寒,唯有彻底改革警队,成立IPCMC,才能早日还大马人民一片蓝天。

现今,新山的警察、警局和警车已经增加了,剩下的问题只有:何时和怎样成立IPCMC呢?

不说你也知,选票能使之。


[1]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sdate=2007-06-21&artid=200706202968

[2]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artid=200706201703&data=news

[3]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artid=200706201720&data=news

要如何才会被捕

突发奇想……

要如何才会被警方逮捕呢?

当听到有人在雪华堂前高喊要放火烧雪华堂时,我以为有人被捉了,但,没有。

当我看到新闻报导某某高官涉及贪污时,我认为证据确凿,这次他应该无法逃出天网了吧,结果,没事。

我的价值观久而久之也开始有点混淆了……

最后,经过几番反复思考,再加上最近的前车之鉴,发现有两种可能性可帮你马上被警察捉走:

  1. 杀人犯科,奸淫掳掠(但前提是:必须上头版,不然没效)
  2. 大肆分发支持成立IPCMC 的传单(这个不用上头版也能立竿见影)

你认为呢?

#13:怒吼的回音:警察必自辱,然后人辱之

又是星期一的星期一(18-6-07)
本文刊登于《当今大马》读者来函

根据当今大马的报导:“两名参与昨日柔佛州大臣官邸前和平请愿集会而被扣留的人民之声会员,严居汉与徐秀敏,在今日下午2时30分被警方带上推事庭,并获批准延长扣留一天。”[1]

当我看完当今大马的报导之后,便往“正义至上”的星洲电子随意报浏览了一会儿,虽然也看到了相关新闻,但在评论版却没有人挺身而出为此“不义之举”打抱不平,也没为两名争议的“扣留犯”喊冤。

小弟不才,就让我来替他们评评理吧!

又是可爱的警察叔叔

我发觉我们亲爱的警察叔叔最近可能太压力了吧。

罪案层出不穷,屡屡发生,忙得头昏脑胀的当儿,再加上媒体排山倒海而来的报导与跟进,想必也背负着不少压力。

但,压力归压力,难道就可以胡乱以莫须有的罪名往良好市民的身上套?

根据报导,两人所分派的传单是旨在宣扬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的重要性。

IPCMC是干啥的?

IPCMC(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and Misconduct Commission)是2005年由“皇家委员会关于加强皇家马来西亚警察的管理与运作报告书”里的其中一项提议。这项提议建议现今政府成立IPCMC以纠正警队的滥权和改善警队的工作态度。[2]

这份厚达433页,涵盖了125项建议的报告书的是由前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莫哈末賽丁为首的17人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运作与管理提升特别委员会 (Royal Commission to Enhance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Royal Malaysia Police) 所编制的。

但最令人诟病的是,当此报告书提呈予最高元首以及首相之后,就在首相决定要成立IPCMC的当儿,由于受到警队和巫青团的“顽强抵抗”(至于为什么警队和巫青团强烈反对,就由你本人自己发挥想像力吧。。),所以石沉大海,一直被拖延不被带进国会讨论。

何来煽动和侮辱?

就连鼓吹一项首相也点头同意的建议竟也会被诬告为侮辱政府和警察,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可能警察叔叔和巫青团“英雄所见,略有相同”,认为IPCMC的成立会监督他们并将导致他们不能为非作歹?也可能警察叔叔认为“有效率的服务”和“遏止滥权”将会辱其身份?

我不懂,但请“敬爱”的警察叔叔你来告诉我吧。

先自辱,后人辱之

讽刺的是,打击罪犯,非要等到上头版方能积极行动,但类似这些和平聚会或和平请愿却总少不了警方的“英勇”干扰以致中途草草结束。

IPCMC警察叔叔,难道你们分不清什么是前因,什么是后果吗?

警方办事效率低,回应缓慢不积极,作风官僚,乃前因,自辱也;人民开始对警方失去信任,自办“全民拼治安”,走上街头收集签名及和平请愿,乃后果,人辱之也。

只要警察叔叔你们平日肯花些精力,放下身段把国家治安打理好,到时天下太平,即使是首相发起的和平请愿,恐怕也没人要出席,而你们也不须要每次都胡乱逮捕普通良好市民以致有损自己警方的形象!

所以,我在此谨以此文呼吁警察叔叔们,你们别再践踏人权了,尽早释放他们二人吧!(注:照片由人民之声提供)



[1]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68762

[2]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_item.asp?NewsID=4768

Support This Petition

Quote:

“我们对新山治安败坏的严重性,深感忧心忡忡;人民生活在恐慌的
恶劣环境中,财物性命没有保障。 以下签名者向我国政府传达我们
强烈的心声,希望警方全力以赴, 重点扑灭严重罪案, 还我人民一个
安全的生活环境。”

Pihak kami serentak merasai keadaan keamanan dan keselamatan di
Johor Bahru semakin tergugat dan rakyat hidup dalam situasi yang bimbang
dan gelisah.

Bersama ini kami menurunkan tandatangan sebagai satu penyampaian citarasa
kami kepada pihak berkuasa, kami berharap pihak polis akan menfokus dan
berusaha dengan sepenuhnya bagi membanteras jenayah untuk mengembalikan
keyakinan kehidupan yang aman kepada rakyat semua.”

No matter you come from JB or not, no matter which races or which religion you are, as long as you are Malaysian who cares about our nation’s public security, hope you can support this petition.

Don’t wait till the tragedy happens to us then we start to blame and complain.

http://www.jbtalks.cc/petition

Currently the petition had been signed by more than 44 thousands people and our target is 100 thousands signatures. So, please support and help to inform your friends and relatives.

The closing date of this petition is 24th of June, 2007.

#12:人神共愤

加班后超累的半夜三更(14-06-07)

这是发自我内心愤怒的怒吼!也是我激昂而深沉的咆哮!

请原谅我今晚的愤怒。

今天我游览星洲电子报头版,当时的标题为:“新山4恶匪追撞抢劫,断男脚筋轮奸女友”[1],我,身为一个旁观者,非常同情受害者。

随后我看到新加坡报纸,新民日报也在头版报导着同一件新闻时,我甚至在质疑是不是新加坡媒体又来小题大作,刻意抹黑我亲爱的祖国。

但随着逐渐了解整件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只觉得顿时火冒三丈,义愤填膺!

又是全民拼治安

警察叔叔们,你们到底在搞什么?

没有干劲吗?伯拉不是刚刚给你们丰厚的加薪了吗?

在警局混日子吗?你们不是佩戴警徽,理应维持法治的执法人员吗?

已经麻木不仁了吗?你们没看到群众们又再号召全民运动保治安了吗?[2]

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平日的官僚作风已经让人垢耻了,每次都必须劳烦小市民跑两三个地方或两三趟方能办妥一件小事……

但是,起码不会要了他们条小命。

但,如果连你们警务人员也开始摆起官僚架势,那么我们一般市民所牺牲的,将不再只有时间和精力那么简单,分分钟连自己的性命也得赔上。

又是官僚

之前我曾收过一些电邮,里头记录的都是全马各地主要警局的电话号码,且叮咛道,现治安不靖,最好未雨绸缪,把这些号码都储存起来。

可是,储存在手提电话之后,换来的是什么呢?还不是被你们当作皮球般踢来踢去,周旋在各区警局之间,结果到头来还是得靠热心路人拔刀相助。[3]

你们警务或医务人员不同于其他政府部门,你们怎么可以拿“这不是我管辖的范围之内”来推搪报案者,你们身上可牵系着我们每个市民的安危啊!

如果连基本的安全感也无法给予市民,那么还要搞什么旅游年、“第二家园”或“依斯干达经济特区”呢?

又是马后炮

对于巡警没有积极行动,半小时后才在现场露脸一事,虽然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沙菲益在事后忍不住破口大骂有关警员“Bodoh”(即笨蛋)[4],但是不是为时已晚了呢?

你们警队到底还能容忍多少位那些办事不力、严重失责、任由歹徒只手遮天及草菅人命的 “Bodoh” 呢?

这已经不是头一回了,你们可体会到每次控诉的背后究竟背负了多少鲜血热泪,多少条宝贵的性命以及多少受害者一生都挥之不去的梦魇呢?

所以,警察叔叔,你还有什么解释呢?


[1]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artid=200706121310&data=news

[2]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68637

[3]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artid=200706134108&data=news

[4]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artid=200706121375&data=news

#08:Welcome to the Cowboy City

懒洋洋的星期一,无心工作(07-05-07)

今天我的公司里同事之间最热门的话题是什么,你们知道吗?

打劫案!

一宗类似几乎天天都会发生的打劫案!

故事背景[1]

话说上周六(5日),新加坡的何小姐与未婚夫前往新山购物,岂料却在新山大马花园当街被劫,其手提袋被一辆突然从后面驶来的电单车扯走。

结果何小姐整个人因为失去平衡而重重摔倒在地上,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就已经吓到昏厥过去了,大约十分钟后才回复神智。

当何小姐向新加坡电视台记者绘述当时的情景时,除了向记者展示其大腿侧的伤口以外,还表示再也不敢前往新山了。

大马人和新加坡人的思维差别

这样短短的一则新闻虽然在大马人的眼里看起来完全不是一回事,充其量只能在全国版里占点版位,但是在一个就连偷情新闻都能上全国版头版的新加坡,却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新闻。

以大马人的角度来看这起打劫案,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觉得没什么,芝麻小事一桩,因为打抢强奸天天都在上演,没发生才是天大的新闻。甚至有些人会为受害者感到庆幸:因为只受到一些皮外伤,而不是被捉去绑架或奸杀。

那么为什么这则新闻到了新加坡却又那么受关注呢?

原因有二:第一,这是受害者在短短三个月内第二度在新山遇到打劫,分别只在于第一回抢不成,而第二回却让抢匪得逞;第二,受害者在事发后在新山警局备案时,有一位警察还告诉他们,这种事情“很普遍”(very common),令他们非常惊讶。

“Very Common?”

如果这句话是出自普通人的口中,我还能接受;但这句话竟然出自一位理应维持治安、严惩罪恶的警察口中。

所以笔者在想,那位警察是在安抚受害者呢?因为打劫案在新山真的是太普遍了,你悲惨,比你悲惨的人更多;还是在嘲笑受害者的无知?你第一天认识新山吗?有什么好吃惊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你要前往来新山就应该做最坏的打算!

一峡之隔,天堂和地狱

笔者在新加坡住了一段日子,觉得在这里最安心的就是治安好。笔者甚至亲眼见过有一个女生单独在晚上十一点的街道上跑步运动。换着在大马,别说是半夜了,就连中午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都有可能成为匪徒的目标。

每当笔者向大马的朋友提起新加坡的治安时,他们总会开玩笑的说:新加坡地方小嘛,所以抢匪不敢那么猖狂,因为犯案后无处可躲。听起来也挺有道理,但我们也不能忽略了新加坡警察的服务态度和破案效率。

回头看看海峡另一岸,社会安定对于新山人来说已经慢慢变成了奢望;每个人天天都在求神拜佛祈求自己或家人不要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每天对着罪案的肆虐,就连待在家里都要过着心惊胆颤的日子。

为什么只不过相隔了一个小小海峡却有那么大的差别呢?

Cowboy City

犹记得在1997年,新加坡当时的总理李光耀把新山形容为“牛仔城”,是个充斥抢劫和偷车的地方而在大马掀起千层浪,引起朝野领袖们的强烈反弹。[2]

可是今时今日仔细看看,当抢劫案变成家常便饭,就连警察也觉得very common时,那么我们的新山和牛仔城又有什么分别呢?是不是新山的治安败坏已经到了失控的局面了呢?

当一个国家的警察会认为犯罪案是very common时,那么百姓们还能从警察身上寄望些什么呢?领袖们又凭什么理直气壮一味的抨击李资政的“牛仔论”呢?

如果这个时候李资政再度形容新山为“牛仔城”,那我倒也觉得没什么不妥,我们大马人听起来虽然很不是滋味,但现在新山的治安败坏比起十年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两岸人民都是有目共睹,尤其是新山人民更是“饮水自知冷暖”。

人人自危的城市

话说回来,为什么会演变到common的地步 呢?

看看大马防范罪案基金会公布的数据[3], 在2006年首六个月平均每日发生高达26宗攫夺案,即平均每小时就有一宗!而且根据皇家警察部队提供的数据,2006年首三个月结伙无持械抢劫共有4554宗、刑事恐吓有1615宗、持械或无持械暴力事件1339宗、强奸586宗、非礼案478宗、勒索案436宗、谋杀案1500宗。

换句话说,那时平均每一天大约有50宗抢劫案、6.5宗强奸案、16宗谋杀案!

当然,这些只是官方数据,这还不包括一些受害者不愿向警方报案或求救无门,使得真正的罪案数据永远变成一个迷。

警察办事不力和效率低已经是铁一般的事实,就连警员对人口比例都比别人来得低,只有1:1573(即一个警察对1573个人,而国际刑警的标准为1:250 )[4]

尽管如此,若只以刑警(负责刑事调查工作的警察)的人数计算,那么就只剩1:3250的比例!

据报道,我国刑警大约有八千人,但最讽刺的是,警队的另一个部门, 政治部(Special Branch)的人数也多达七千多人!既然我们都已经摆脱共产主义极端分子的威胁了,那政府为什么还需要那么多的SB呢?

大马每年因掠夺或破屋入贼或奸杀的死伤人数绝不低于他国因恐怖袭击的死伤人数。如果把大部分的SB都调到刑事调查科以协助逮捕罪犯不是更好、更大快人心吗?

全民拼治安

别的国家“全民拼经济”,而我们大马却开倒车,沦落到搞“全民拼治安”[5],不是很匪夷所思吗?

身为人民公仆的警察不是身负重任?不是应该是罪恶克星吗?不是应该把very common的犯罪案变成very rare(稀罕的)吗?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鲁乃“80人大队擒匪,警方放弃.居民坚持”的怪事件呢[6]
我们的警察到底是怎么了?

今年2007年刚好又是大马的旅游年,如果不整顿警队、不把治安搞好,而位于南方门户的新山又有什么保证能确保过境的新加坡旅客的人身安全呢?

难怪新山民间流传着的一句极度讽刺的话:住在新山而没被抢过的,不算是新山人!


[1] 星洲日报/国际‧2007.05.07

[2]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detail6.asp?alp=-737244769

[3] http://www5.chinesenewsnet.com/gb/MainNews/Topics/2006_8_12_8_54_3_62.html

[4]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3053

[5]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sdate=2006-07-30&artid=200607301259

[6]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77&artid=200610053139